根据1982年12月4日五届五次全国人大通过的新“宪法”第109条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”的规定,邻水县审计局于1983年12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,并从由财政部门抽调相关人员4人,从县级其它部门选调6人组建而成。内设秘书股和业务股。秘书股负责机关人事、劳动和后勤等方面的工作,业务股负责县级各部门、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等单位的审计业务。
1985年县级机构改革核定审计局编制16人,内设秘书股、行政事业股、商粮贸审计股、工交审计股。秘书股职能不变,其余股室各自负责对口单位和行业的审计工作。
1988年,根据国务院国发〔1985〕105号文件精神,审计厅以川审科〔1988〕222号文件批准成立邻水县审计事务所,该所为邻水县审计局下属独立核算,自收自支事业单位,且编委核定事业编制为4人,陈昌果、熊跃中先后任所长、副所长职务。
1993年行政区划调整,邻水县由达县地区划入广安地区,现为广安市,上级审计机关由达县地区审计局变更为广安地区审计局,现为广安市审计局,其职能职责和内设机构不变。
1999年,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川财注〔 1999 〕303号文件批准, 邻水县审计事务所予以注销。
1996年再次进行县级机构改革,核定审计局编制20人,其中行政编制17人,事业编制3人,内设办公室、综合法规股、财政金融审计股、行政事业审计股、工商企业审计股、基建外资审计股。办公室行使原秘书股职能,综合法规股行使审计统计和审计业务复核审理等职能,其余各股分别负责对口单位和行业的审计业务工作。
2002年,重新核定审计局编制19人,其中行政编制16人,事业编制3人,内设办公室、经济责任股、财政金融审计股,行政事业审计股、经贸审计股、基建外资审计股。办公室行使原办公室和原综合法规股职能,其余各股负责对口单位和行业的审计业务工作。2003年3月4日,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邻机编〔2003〕07号批准,将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股更名为经济责任审计分局,职能不变,具体负责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。
邻水县审计局现有人员26人,其中:在职职工18人,离退休人员8人。在职职工构成情况,文化程度:大专以上7人,占38.9%,大专以下11人, 占61.1%; 技术职称: 中级以上6人, 占33.3%,其余人员12人,占66.7%; 政治面貌: 中共党员13人, 占72.2% ,非党人士5人, 占27.8%;年龄结构:35—40周岁5人,占27.8%,40—50周岁10人,占55.6%,50周岁以上3人,占16.7%。
邻水县审计局现任领导班子由五人组成,吴晓明同志任审计局局长,谢灵、舒元河二同志任副局长,谢定学同志任纪检组长,吴宏均同志任经责分局局长。
|